一、点选: (1)左键点击 (2)shift+左键点击--取消选择 (3)ESC是推出选择 二、矩形框选: 左键点击对角点(1)由左往右的选择-->“框选住全部才能选中对象”-->"蓝色框"。 (2))由右往左的选择-->“选中部分即可选中对象”-->"绿色框"。 三、全选: (1)快捷键ctrl+A (2)当执行某个命令时,让你选择对象时输入“all”回车即可全选。 四、栏选: 在执行某个命令时,让你选择对象时输入“F”便会出现虚线,选择相应目标后“回车”即可选中对象。 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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